請問版上的學長們~~
小弟我是現任消防役
像今天在"救護班"時段出勤
是否也都算在超勤內?
因為[替代役法規]寫到:
服勤單位(處所)所在縣市政府宣布停止辦公及上課時,役男應於宿所或指定處所休息或
備勤待命;因勤務需要必須照常出勤,或經指定出勤者,得於事後相對減免服勤時數。
所以颱風天出勤,應該都算是超勤吧??
可以申請補休嗎?
但...主管好像才是一切?!
作者: kuo821205 2016-09-28 00:09:00
推 今天放假還被抓回去...
作者:
AxelGod (Axel)
2016-09-28 00:41:00不給就投訴最快
作者:
abcd40116 (Cueto念做__頭)
2016-09-28 00:52:00申請了拉 反正想要要假就不用怕撕破臉了
每日八小時勤務 其他時間備勤 如有勤務需給予補休 當初是這樣講的 下分隊之後都是看主管 曾經有遇過代理主管要放假叫役男放假上班湊人數 事後不給補休 那個衰人就是我學弟
作者:
csiehao (hao)
2016-09-28 08:11:00你救護班超過八小時就算超勤
作者:
abcd40116 (Cueto念做__頭)
2016-09-28 09:33:00樓上 主管會跟你說你實際跑救護時數沒有超過八小時不適用那條規則
作者:
a41503 (四七六)
2016-09-28 10:12:00可以申請看看 不過通常最後都沒有
作者:
v2006kj (KJ)
2016-09-28 11:34:00主管說實際出勤時數才算,這句話是屁話,役政署長官有特別說明只要是勤務表上就算,不過即使這樣還是凹不贏主管,消防役就是主管說了算,要弄你有千百個方法
作者:
fred23 (jazz)
2016-09-28 13:22:00'得'於就是可以不給的意思
作者: gn22431347 (頭香王) 2016-09-28 22:13:00
得 以白話文來說 就是 看心情
btw 順便講一下"好的"私人單位的小好處… 他們不算公務員 所以28是放假的… 又因伙食跟員工餐一起 他們沒來我們也沒東西吃 乾脆就一起放XD
我真的覺得消防役來了就看開一點 人治的地方都有他們的既定模式 管理役男這個業務應該是某個警消學長的業務 超勤要補休 私底下去問他比較好 直接找主管不是好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