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各位前輩
小弟有些疑問
不知道有沒有前輩可以給答案
因為實在找不到什麼明確的法規 區公所跟役政署給的回覆不太依樣
想說看看有沒有前輩有差不多的案例是怎麼處理
然後是參照什麼
小弟年初申請今年2016 7~1月這半年的社會專長役
那時候問區公所我7~1月畢業機率很高 但不確定是何時,可能10月底左右
那申請這半年的會有什麼影響嗎?
區公所的人說 "有機會畢業申請了就是了!"
我就申請了
然後7月就拿到兵單但我還沒畢業 區公所就請我辦緩徵
然後畢業了再跟他說
然後我現在碩論Final完 在跑畢業流程了
跟區公所說後 他說那我這就幫你改一下資料 說我可以被徵集了
我問那會是在1月底前嗎?
他說不知道就排隊,可能看排到明年不知道什麼時候
說我就是跟一般替代役排隊
那我會是社會役嗎?
他說就是一班替代役進去 不會保證社會役~
痾 一般替代役不是聽說排隊常常排到遙遙無期
那我當初不是申請2017上半年的社會役不就好了....@@
想請問一下前輩
申請專長替代役被徵集 但還沒畢業辦緩徵
過幾個月就畢業後 能在申請的這半年進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