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Knex (DK)
2017-04-05 14:22:38大家好
小弟目前碩二生
預計今年下學期碩三上10月畢業
符合家因條件是已經結婚有小孩了
剛打去永靖鄉公所問相關事情
辦理阿姨跟我說先不要辦
她說家因隨時都能申請
只要我符合條件 申請一過馬上就徵召了
所以叫我拿到畢業證書再馬上辦就好
而我問學長們
他們說我沒畢業一直都是緩徵
所以是先叫我辦 通過之後
這學期6/30結束前再去找教官辦緩徵就好
所以我目前該怎麼做?
1:聽阿姨 等10月口試結束拿到畢業證書再辦
2:聽學長 現在先辦 並且通過後
6/30前找教官辦緩徵
小弟目前一直打不通內政部的電話
在此誠問各位大大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