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弟167t快退了,前幾天想把累積的假用掉
由於總務主任跟校長說學校人手不夠,不讓我連續請假超過三天
我想大家方便就好,所以就固定請每週四跟每週五
給管理人(組長)及校長蓋完章後
總務主任對我說:你給我算清楚喔,不要想偷偷給自己假,不能給你賺到
用到"偷"跟"賺"這兩個字... 心裡火都上來了
我回他:我請假都有附上證明,請問我要怎麼偷?怎麼賺?
#2
前陣子有一天禮拜二下午有事請假提早離開
禮拜三公假整天不在學校
禮拜四一早就被教務處的幹事抓去興師問罪
他語帶嘲諷地說:這幾天你有沒有做什麼事啊?
我回:沒有,沒特別的事
幹事:教務主任說你撞到她的車就跑掉了
我:什麼時候? 我沒印象
幹事:主任說你前天車停她旁邊啊,那台土黃色的車是不是你的?
我:對,是我的,但我沒印象有撞到她的車
幹事:那就是你啊!就是你撞的啊...
莫名其妙被誣賴... 很不爽地去拔行車記錄器拿影片給教務主任看
主任知道是誤會後對我很不好意思
那個幹事還在靠杯說:我該相信嗎?
當然還有很多冷嘲熱諷
替代役真的就是被那些原本已經很涼的公務員使喚
而且大部分都是那種50幾歲的老人
薪水領那麼多,還吃人夠夠,真的很噁心
順帶一提
在學校待了快一年才知道公家機關怎麼做事
經費亂花,反正不是花自己的錢
很可惡...卻無能為力,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