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想請問關於戶籍地分發的依據是徵集令上的戶籍地,還是身分證上的戶籍呢?前幾梯的狀況是怎樣實行的?
之所以有這樣的疑問是我本來想要早點進去,但原戶籍公所(台南)在179T沒有開缺,所以當時有詢問是否可以遷戶籍到台北看會不會比較早進去。上周因此著手準備遷戶籍的資料。
不過這週一的時候,原戶籍地的公所跟我說有缺看我要不要進去。
想問的是如果在下周進去前我把戶籍遷到台北的話,到時候選完役別要分發究竟會依據哪個戶籍資料呢?
今天打電話去役政署跟台北市政府兵役局,都不清楚,是不是得進成功嶺再問了。
拜託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