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服役的單位主管
不讓我們在平常工作日之後罰勤
要求我們要休假時才可以罰勤
且當日晚上不能出去(簡單的說就是繼續備勤)
如果我們要在工作日罰勤的話
要請榮譽假然後再用請假的時間內做罰勤
ex:用榮譽假請下午三點到五點,然後可以用這段時間罰勤
請問這樣是合乎規定的嗎?
是以,替代役役男於放(例)假日罰勤八小時結束後,即可離隊。罰勤,每日以兩小時為限,例假日為八小時為限若執意要假日才罰勤且強迫備勤 就往上呈報吧
作者:
Bloie (Hobbs13)
2018-01-04 17:20:00可以弄清楚罰勤跟禁足,這兩個執行方式不同
作者:
kill90206 (快被蚊子吸乾了...)
2018-01-04 17:53:00禁足大概只會出現在訓練班吧...雖然規定上罰二是可以在平日下班後執行,但在晚上夜色昏暗執行罰勤(拔草)會不會出問題!? 所以一般罰勤都會在休假時的早上實行放假罰勤合乎規定 但要求留下備勤是個問題就算在訓練班也沒有這樣要求 有辦法在罰勤開始前到勤務中隊報到就好
作者: crossgate999 (魔力不死) 2018-01-05 07:59:00
好可憐,我們罰勤是在上班時間執行
作者:
FayeOwO (不是飛,是廢)
2018-01-05 17:03:00他們會用"人身安全"和"該時段以後本無勤務"為由反駁你吵不吵的贏不知道,你要知道的是某部這樣做行之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