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學長好,我是192T準備入營的82前替代役男
在入營前五天(8/1)發現身分符合申請家因替代役,已遞交申請
(分類屬家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因此應該是會通過)
1.想請問已送審的作業時程來說,
這樣的情況有機會在役別甄選前通過家因的申請
如果接到通知是否就不須去參加役別徵選了?
2.若在徵選役別時都尚未接到通知,需要先選再轉
想請教選擇役別時建議如何選擇較為適合
戶籍地在桃園,
個人希望會是公共行政役公所單位
但先前爬文打聽本梯家因大多以警消為主
若是跑攤時選擇警察役,家因通過後轉單位桃園,有可能會到什麼樣的家因單位呢?
如果選擇消防役,家因消防役實際值勤起來會不會有什麼困?
3.還是會建議直接按照爬文選擇幹訓班,之後較有機會以同役別轉到公所等單位?
感謝各位學長撥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