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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防衛過當要看體型了
先動手還不理虧
再者互毆一般會參考武器
通常拿東西砸>徒手毆打
這年頭體型弱小真的堪比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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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近6旬陳男見替代役男就不滿,去年7月在大里區的青少年福
利中心,廁所內看到黃姓替代役,用言語調侃、用水潑,對黃員咆嘯,還逼進徒手拍打
黃員,20幾歲的黃員身強體壯,抬腿攻擊陳男膝部及腹部,陳男倒地身體又滑去撞牆,
起身後勉力繼續拿東西要砸人,黃員再次一個正踢陳男復部,要再來個右勾拳,館長即
時出面架開,法官認為黃員明顯防衛過當,依傷害罪判處拘役20日。
判決書指出,黃員被指派到中市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大里區)服替代役,去年7月13日
下午在廁所,陳男進入廁所,因陳男對先前替代役不滿,調侃說「你們替代役很過份,
都來這裡混,是不是鬼混得很爽」,還向黃員潑水。
黃員離開廁所到櫃台報警,陳男又跟出來,繼續對黃咆哮,徒手碰觸到黃員,但黃身強
體壯,一手就擋掉,且立即來個連續正踢,攻擊陳男膝蓋及腹部,陳男被這麼一踢,倒
地且滑去撞向牆壁,陳男起身後還不甘心,勉力拿不明物品砸向黃員,黃員再來個正踢
命中陳男腹部,垂垂老矣的陳男腿抬一半就被踢到復部,黃要再來右勾拳,此時館長衝
出來阻止,將黃員架開,停止這場一面倒的攻擊,陳男有左側手肘擦傷、左側上臂擦傷
、頭皮挫傷、右側前胸壁挫傷等傷害。
法官調閱館內監視器認為,面對陳男挑釁行為,黃只要「後退閃躲」或「離開現場」,
避開雙方身體接觸,就可達防衛目的,但黃員卻抬腳攻擊。黃正值青壯年,陳男則是年
近60歲中老年人,監視器看到陳男一度也想抬腿反擊,但腿總是抬得比黃員低很多,2人
年齡、體力差距甚大,且黃員在該中心還有許多同事可求助支援,被告捨此不為,顯然
防衛過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