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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防衛過當要看體型了
先動手還不理虧
再者互毆一般會參考武器
通常拿東西砸>徒手毆打
這年頭體型弱小真的堪比黨證
http://bit.ly/2UX5cJK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近6旬陳男見替代役男就不滿,去年7月在大里區的青少年福
利中心,廁所內看到黃姓替代役,用言語調侃、用水潑,對黃員咆嘯,還逼進徒手拍打
黃員,20幾歲的黃員身強體壯,抬腿攻擊陳男膝部及腹部,陳男倒地身體又滑去撞牆,
起身後勉力繼續拿東西要砸人,黃員再次一個正踢陳男復部,要再來個右勾拳,館長即
時出面架開,法官認為黃員明顯防衛過當,依傷害罪判處拘役20日。
判決書指出,黃員被指派到中市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大里區)服替代役,去年7月13日
下午在廁所,陳男進入廁所,因陳男對先前替代役不滿,調侃說「你們替代役很過份,
都來這裡混,是不是鬼混得很爽」,還向黃員潑水。
黃員離開廁所到櫃台報警,陳男又跟出來,繼續對黃咆哮,徒手碰觸到黃員,但黃身強
體壯,一手就擋掉,且立即來個連續正踢,攻擊陳男膝蓋及腹部,陳男被這麼一踢,倒
地且滑去撞向牆壁,陳男起身後還不甘心,勉力拿不明物品砸向黃員,黃員再來個正踢
命中陳男腹部,垂垂老矣的陳男腿抬一半就被踢到復部,黃要再來右勾拳,此時館長衝
出來阻止,將黃員架開,停止這場一面倒的攻擊,陳男有左側手肘擦傷、左側上臂擦傷
、頭皮挫傷、右側前胸壁挫傷等傷害。
法官調閱館內監視器認為,面對陳男挑釁行為,黃只要「後退閃躲」或「離開現場」,
避開雙方身體接觸,就可達防衛目的,但黃員卻抬腳攻擊。黃正值青壯年,陳男則是年
近60歲中老年人,監視器看到陳男一度也想抬腿反擊,但腿總是抬得比黃員低很多,2人
年齡、體力差距甚大,且黃員在該中心還有許多同事可求助支援,被告捨此不為,顯然
防衛過當。
作者:
fuct (添財)
2019-04-12 19:32:00其實我覺得合理
作者:
ipmen (好多葉問)
2019-04-12 20:47:00大快人心,打得好,20天還算值得啦
作者:
math012 (兔子)
2019-04-12 23:03:00這法官標準黨國教育:別人打你是他不對,你如果還手就是你的錯了……馬的三小理論
作者:
u4u4 (荔枝)
2019-04-13 03:04:00推
我是不知道打人有分年紀的,既然都有出手的念頭了幾歲都沒相干吧,依照體型來判決?意思是說全台灣老人都可以隨便打人還手也不是防衛了體形越弱越老可以打越兇
作者:
h1840 (h1840)
2019-04-13 18:46:00垃圾老人 垃圾判決
作者:
kenny719 (Kenny)
2019-04-13 19:55:00各位學弟 遇到這種盡量不要動手 可以報警告妨礙公務侮辱公署以及侮辱公務員
作者:
Santos (宅哥一號)
2019-04-14 13:29:00拘役會很嚴重嗎?不然扁一頓挺划算的啊
作者: iiibbbmmm (ibm) 2019-04-14 16:50:00
告他的話可以請公假出庭吧
作者: andyohya 2019-04-14 22:09:00
這些在古代金閣裡的恐龍法官,監察院不讓他們早點離開司法,台灣真的會完蛋。
作者:
kenny719 (Kenny)
2019-04-15 02:20:00上面兩位拘役就進監所 有當過矯正就知道裡面不能待 環境差到爆
作者:
maiico (ming)
2019-04-15 15:09:00千萬不要高估法官的智商
作者: Swando 2019-04-15 15:17:00
台灣法官這樣判完全不意外神奇的台灣法官
作者: bogubogu (封) 2019-04-15 18:18:00
假如老人身上藏有武器咧?偉哉台灣
作者: ohiyo104 2019-04-16 00:03:00
陳之漢?
作者:
f124 (....)
2019-04-17 12:09:00活該 判的好 嘻嘻
作者: danny120 (SR) 2019-04-17 14:52:00
可憐的學弟
作者:
IanLi (IanLi)
2019-04-21 20:24:00判決合理,不是回手的就一定沒事。
作者:
cpks (123456)
2019-05-08 22:24:00如果工作能力跟遊民一樣,關20天是沒啥損失啦。但假如是日薪2000的人,就等於少賺4萬,還被剝奪20天自由。覺得划得來的人還好嗎?是否需要他人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