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多年前開始只要跑步約五百公尺,就會膝蓋痛的要死。
甚至有一次去爬山,下山後連走路都沒辦法。另外運動後腰椎也會痛,痛到無法彎腰。
不過我看了很多醫生都找不到病因。因為會痛也就沒有再做這些運動,一直放置不管。
因為9/17要入伍了(一年的替代役)想說趁那之前再去看醫生,在我家附近醫院。
結果照了MRI後發現是椎間盤突出壓迫神經,但第二項檢查神經的NCV跟EMG,今天看報告後醫生說應該沒有到神經根病變的程度,
只有傳遞速率稍慢,其他正常。不過醫生還是強烈建議我去申請複檢,他說我很難當兵,
而且說身體比當兵重要多了。
看了體位區分標準表,需要同時有壓迫神經以及神經根病變才能免役,現在不確定是否
該去跟公所申請複檢,因為要是申請就得延後入伍,若複檢還是正常的話依舊得當一年。
另一個考慮是入伍之後再申請驗退,但不知道這個方式行不行。
若要申請驗退的話,是我得已經有壓迫神經和神經根病變的證明,才能申請?
還是我可以進去之後再申請複檢呢?
P.S現在手上有壓迫神經的診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