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minor (低小調)
2019-11-30 10:21:06大家都知道,替代役實施條例24條寫到:
服役期間不得從事兼職、兼差及其他營利行為。
可是沒有定義哪些符合上述行為。
我知道只要低調,一般也不會特別抓啦。
但小妹有朋友在服役,本身有在經營網拍,還有自己的品牌;
然後他一天到網都發ig打廣告,滿高調的。
讓我在想會不會哪天有人去檢舉他……
不過他好像都覺得網拍沒問題的。
請問有沒有專家能幫忙解惑一下,到底阿替能不能經營網拍呢?
這條很鳥。只有說不準,但沒有任何懲處規範獎懲辦法11條14款也只有說記過而已,根本不痛不癢
作者:
Sale49 (ChrisSale49)
2019-11-30 11:37:00看他有沒有好好做人阿
作者:
whoAU (你是誰?)
2019-11-30 12:18:00收入多到要報所得被查到就GG像Ubereats就不容易被查到 因為不用報稅
作者: Azhou (阿州) 2019-11-30 12:51:00
可以檢舉啊 人生不能過得太順風順水
但到底為啥不行 薪水已經夠少了還不准別人開源你要人不想辦法盈利 至少給最低薪資吧
保守一點不做 但薪水不夠活就低調再低調 畢竟要過活
沒記錯KID上次也是被週刊爆料說在FB上宣傳,也是被記上這條
就以家人的名義代為經營把店家的收款匯到家人戶頭,之後退伍後再請家人把錢轉到你那邊就好啦或是家人再以生活費的名義每個月匯到你戶頭沒有規定替代役的家人不能經營事業吧
作者:
isaac42 (茄汁瑪芬)
2019-12-01 11:28:00哪裡聽過是課稅級距以下的賺錢沒事
作者:
maiico (ming)
2019-12-01 20:48:00根本沒人會抓
網拍兼職定義很模糊 拍賣個人不必要商品就還好 量不要太大其實很難抓
作者:
bbb007 (Paladin)
2019-12-02 14:29:00這條是有規定,無罰責吧
作者:
sunsad (sunsad)
2019-12-10 21:40:00就比照常備役辦理阿,人家常備兵可沒替代役自由
作者:
as123985 (轉æ›äº®æº«)
2019-12-17 19:39:00你484想檢舉
作者:
cpks (123456)
2018-02-11 21:57:00那當兵的怎麼不會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