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性侵案 生命線:檢討聘任標準
【聯合報╱記者鄭國樑/桃園報導】 2014.06.03 02:46 am
桃園縣日前發生國中專任社工性侵、性騷擾5名女學生,社工角色引起家長、師生質疑,
教育局決定日後嚴格篩選社工,生命線主任張翠華昨天表示,期待專業助人者別忽略了自
己的心理健康,並呼籲政府檢討學校社工聘任標準。
教育局長吳林輝表示,這起案件發生在2、3月,一名學生家長發現後向學校反映,校方隨
即召開性別平等委員會,並將這名男社工送法辦。
吳林輝指出,這所國中原先要聘社工師,因為聘不到符合條件人選,於是改聘社工,去年
8八月到前,還依規定向警方申請良民證,不料仍發生性侵、性騷擾案,教育局決定日後
聘社工除了需申請良民證,也會清查他之前的工作,並請以前的工作主管提供評語,嚴格
篩選社工。
桃園生命線表示,學校社工性侵、騷擾學生,讓人遺憾,除了事後論斷社工如何失職不當
,更應著重在反思社工人員的聘任標準及專業倫理落實的方式。
張翠華指出,社會工作是運用助人專業知識,貼近人的服務模式,因為與人靠近、與受助
者間有良好的信任關係,健康的工作態度更是每個社會工作者無法揚棄的基本操守。
張翠華說,一個社工專業能力的展現,不僅在強調證照取得或服務績效,更需落實在專業
倫理的呈現。身為社工家族的一員,希望倫理不是束諸高閣的教條,而是每一個工作者謹
記在心、且運用於每一次服務中的工作態度。
張翠華強調,反省這個案件時,也期待專業助人者別忽略了自己的心理健康,在不斷服務
與付出的過程中,也要學會自我照顧,唯有健康的專業工作者,案主的福祉才能獲得真正
的保障。
【2014/06/03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715971.shtml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JXd7XwZ ]
: 作者: mouse0720 (凜月銘心)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不配合送去關」 社工狼性侵5女
: 時間: Thu May 29 07:31:42 2014
: 1.媒體來源:
: APPLE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不配合送去關」 社工狼性侵5女
: 輔導有案底女國中生 竟逞獸慾
: 【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縣一名在國中任職的社工輔導員,竟在輔導有案在身或是曾被
: 安置的女學生時,假稱與法官、政府單位關係良好,可左右刑期、避免送安置機構,威逼
: 利誘將女學生帶至摩鐵性侵,甚至在校內輔導室伸狼爪,恐嚇若不配合「就把妳送去關!
: 」行徑惡劣。事件爆發後他遭解聘,清查發現至少五名女學生受害,日前已被法院羈押。
: 檢警調查,大學社工系畢業的倪姓男子(三十歲),去年八月獲聘某國中輔導員,在校內
: 輔導行為偏差、有刑案或曾遭安置的學生,自今年一月起,倪嫌見被輔導的女學生對他信
: 任有加,便利用送她們回家為由,開車將女學生載到摩鐵,假稱與法官、政府單位關係良
: 好,若與他發生性行為可幫忙求情減刑,或不必重返安置機構,若不從即恐嚇:「把妳送
: 去關!」迫使被害女學生就範。
: 不願上學母親起疑
: 離譜的是,食髓知味的倪嫌,除了在校外摩鐵性侵女學生,還利用與女學生在校內輔導室
: 一對一訪談時,多次強行撫摸女學生的胸部、以手指伸入下體等猥褻和性侵。
: 直到今年四月,其中一名被害人的母親,發現女兒返家後常常躲在房間,還抱怨不上學,
: 因而警覺有異,追問之下女兒才說出在學校曾遭輔導員性侵的離譜情形,氣憤通報校方,
: 才讓這名輔導員惡行曝光,桃園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偵辦,日前向法院聲押倪嫌獲准。
: 「獲通報後已解聘」
: 桃園縣教育局副局長高玉姿表示,校方接獲通報後,清查發現至少有五名女學生遭他性侵
: 和猥褻,除立即解聘,也主動協助被害人報警究辦。桃園縣家防中心在接獲通報後,立即
: 與被害人諮商,目前被害少女的身心狀況還算平穩,只是被害人家長對學校竟然聘任一匹
: 狼來擔任輔導人員,始終無法釋懷。
: 對此,東吳大學健康諮商中心主任姚淑文痛批,駐校的輔導人員明知自己輔導的學生都是
: 需要高度愛與認同的族群,卻由輔導的角色轉變成加害人,「真的很可惡!」學校和教育
: 主管單位應嚴格督考學校社工在校園內外的品德操守,嚴防類似情事再度發生。
: 建立身體自主觀念
: 兒福聯盟資源發展處主任陳雅惠也建議,家長平日應建立孩子身體自主權觀念,也要教孩
: 子避免與他人單獨赴偏僻地點,若遇事情要適時反映。
: 避免師長伸狼爪注意事項
: ◎孩童如何處理
: .避免與人到偏僻、獨處的環境,連師長也要避免
: .任何人讓你不舒服都要向信任的長輩反映
: .可撥打110、113或兒福聯盟專線0800-003-123
: ◎家長如何教導孩童
: .平時多叮嚀孩童注意人身安全
: .建立孩童身體自主權觀念
: .教導身體哪些部位不能讓人碰觸
: .告知孩童無論任何事都要反映
: 資料來源:兒福聯盟資源發展處主任陳雅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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