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把下面那個神回覆PO上來,對不起自己良心。
蔡長杰
社團法人高雄市小草關懷協會 社會工作員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 法政學系 · 法律組 (我是不知道他是否有受過社工相關訓練)
我還在高職擔任生輔組長的時候,有次發生學生被家暴事件,我們教官室及輔導
室立即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和113婦幼保護專線,記得那次主任教官親自帶著被家暴學生
跑到海線的派出所報案,整個事件從開始到結束,我們不停和社會處聯繫,但一直到孩子
被送回東部老家時…
我們都沒看到社會處的社工有出面協助案主過!
少年家暴案不是緊急事件嗎?為何從頭到尾都是學校軍訓教官用私人時間開著私家車在協
助學生,為何社工都沒出現協助案主緊急安置逃離原生家庭?
幾次和公部門的社工聯繫,不是高傲,就是冷漠以對,更多時候讓我懷疑臺灣社工的存在
價值,一個月只領二、三萬元的社工員,你嫌你的薪水低,你嫌你的工時長,你們在責怪
社工地位不高,比不上歐美甚至香港地區社工時,你們有沒有去檢討過你們給案主的服務
是甚麼?你用了甚麼樣的心態去服務案主?
你可知道慈濟的志工做得可是比臺灣八成以上的社工還要稱頭,但這些志工是沒有薪水可
以領的。
社工很多工作其實都是志工可以替代的。
市場供需法則,如果你的替代性高,你就愈不值錢;簡單的說,為何機師一個月薪水那麼
高,因為他們可以被替代的可能性太低了!社工呢?可替代性有多少?
如果社工能回饋給案主的只有這樣,那麼機構給你2萬元的薪水,我都覺得太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