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台北]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駐點人員

作者: jdcbest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2016-04-16 22:16:23
※ [本文轉錄自 job 看板 #1N4HBQoK ]
作者: cuteright () 看板: job
標題: [台北]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駐點人員
時間: Sat Apr 16 00:12:05 2016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公司:詠馳企業有限公司(統編28816526)
原徵人公司: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北部辦公室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
【工作職缺】
駐點人員
【工作內容】
業務A
負責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專案相關業務之統籌規劃與協調
業務B
1.辦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諮詢會議作業相關事宜。
2.辦理法規檢視作業相關事宜。
3.辦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國家報告作業相關事宜。
4.辦理人權指標、法案影響評估及監測機制相關規劃事宜。
5.辦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相關教育訓練及宣導事宜。
6.辦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招標文件評選核銷、撥款等相關事宜。
7.辦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相關資料蒐集等相關事宜。
8.辦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與相關部會、民間團體、委辦單位業務聯繫事宜。
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業務C
1.辦理身心障礙者福利及權益研習、教育訓練相關計畫事宜。
2.辦理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權益宣導活動相關計畫事宜。
3.協助辦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招標文件評選核銷、撥款等相關事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業務A
法律、外文、社會福利、社會政策、社會學、社會工作、政治、外交、公共行政或其他
經社家署認可之國內外相關學院、系、所博士班或博士學位學程以上畢業,或碩士班畢
業且有5年工作經驗,並具備外國語言檢定證明之人員(英、德、法、西、日、韓之一)
業務B
法律、外文、社會福利、社會政策、社會學、社會工作、政治、外交、公共行政或其他
經社家署認可之國內外相關學院、系、所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以上畢業,並具備外國語
言檢定證明之人員(英、德、法、西、日、韓之一)
業務C
法律、社會福利、社會政策、社會學、社會工作、政治、外交、公共行政或其他經社家署
認可之國內外相關學院、系學士班或學士學位學程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之人員
【工作地點】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北部辦公室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488號12樓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週一至週五 8:00-17:00(彈性上下班9:00-18:00)
【月休】
※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週休二日、國定假日
【公司福利】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三節獎金、年終、餐敘、教育訓練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4年7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0,008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業務A 每人每月至少新臺幣5萬1,347元。
業務B 每人每月至少新臺幣4萬5,534元。
業務C 每人每月至少新臺幣3萬3,000元,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每月增加薪資1,000元;
具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每月增加薪資1,000元。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月薪未達20008一樣會被刪文
【需求人數】
業務A 1名
業務B 7名
業務C 2名
【聯絡人/連絡方式】
張先生 majesty0201@gmail.com 0958068536
【其他備註】
代po 請直接聯繫聯絡人
作者: aquarius212 (乖乖 退回服貿!!)   2016-04-16 23:12:00
待遇真高 外語檢定是指哪一種檢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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