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新店職業重建中心-職評員,就服員

作者: PsyBigfrog (青蛙)   2016-04-25 14:49:22
★機構名稱:
心路基金會-新北市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新店區)
本中心簡述:綜合個案管理、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職前準備、穩定就業適應輔導、
職務再設計等服務,為台灣首創的綜合性職業重建服務中心,乃心路基金會,為維護身心
障礙朋友的就業權益,並提供整合性、無接縫的職業重建服務。
★職缺類別:
職業輔導評量員或就業服務員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219號3樓
★工作時間:
周一~周五8:30~17:30
★工作內容:
職業輔導評量員:提供職業興趣、方向等深度評估與建議。
就業服務員: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導、雇主經營與工作機會開發、就業媒合等。
★工作薪資:
30000以上
★徵求條件:
需求資格與條件:符合勞動部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標準
職業輔導評量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
二、完成職業輔導評量專業訓練一百六十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並具備下
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二)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
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或職能治療相關工作一年
以上。
就業服務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二、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三、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
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
四、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
,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五、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
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本準則生效前進用之就業服務助理員,應於就業服務督導之指導下,協助辦理就業服務
事項。
★聯絡方式:
接受郵寄或e-mail方式寄送個人履歷自傳 , mail主旨或信封請備註應徵職稱
e-mail帳號:[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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