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是去訂一個更大的倫理守則,把所有人都包括進去?
而是要這樣分有社工師沒社工師?
有什麼倫理是有社工師執照的要遵守,沒執照的就無法無天的?
有這種事嗎?
http://tinyurl.com/h9whkln
內政部時代有一個《社會工作倫理守則》,1998之後就沒修訂了
我當年唸大學的時候,讀的是這個。
如果要作社工專業的守則,應該是去充實這個舊的倫理守則
不是去搞什麼《非社工師倫理守則》。
而且社工專業倫理還要先去介定社工是什麼,社工專業是什麼
很多職位和工作不叫「社工」、「社工員」,但他們的職務卻和社工沒兩樣
修訂倫理守則這是很大的工程,拜託他們不要浪費時間跟資源了。
※ 引述《irinonozomi (某入)》之銘言:
: 考不上社工師的人
: 還要被這些考上社工師的人擔心
: 擔心我們倫理有問題
: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yuUzex4JQ86SGNnOU01VTdmOTQ/view
: 身為一個社工,我很抱歉。
: http://i.imgur.com/BwLX7px.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