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新北市衛生局 徵 衛生企劃師 19名

作者: jdcbest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2018-02-09 17: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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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單位):心理衛生及長期照顧科(毒品防制中心)
徴才條件:
1. 聘用人員資格(符合下列二者資格之一):
(1) 符合心理、諮商輔導、社工、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或與前揭科系相關科系之大
學院校畢業者。
(2) 經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並依社會工作師法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2. 熟諳電腦操作、積極、抗壓性強、學習能力佳及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者。
3. 可配合本局於本市轄內進行家訪者,備駕照者佳。
4. 可配合業務及例假日加班者。
5.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錄取。
工作項目:
1. 辦理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含入監銜接輔導、追蹤輔導(含家訪、電訪及面訪)、
毒品防制衛教宣導、戒毒成功專線接聽等。
2. 毒品危害防制業務計畫執行。
3.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及長期照顧科(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聯絡方式:陳小姐 電話:22577155分機2776
甄選方式說明:
1. 筆試50%、面試50%
2. 筆試科目:公共衛生學概論(含毒品危害防制)
錄取通知:
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電話通知筆試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備註事項:
有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共一式五份(請以A4格式):
1.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請依規定格式撰寫)、
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等
一式五份
2. 於107年2月23日前寄(送)達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
(心理衛生及長期照顧科 陳小姐收),
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名應徵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毒品危害防制計畫」衛生企劃師。
3. 本職缺係計畫性質,薪資比照計畫核定,依據
「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個案管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表」
,學士月支薪為32,092元,碩士月支薪為33,908元,視年資考核予以調薪,
本局須負擔勞健保及6%退休離職儲金。
4. 自文核定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之後將視其工作表現,
依法務部補助工作計畫予以續聘。
(以上資訊來源:新北市衛生局網站
https://
www.health.ntpc.gov.tw/news/index.php?mode=data&id=2747&parent_id=10005&type_id=2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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