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各矯正機關-個案管理師(臨時人員)

作者: grayaqua (乾涸的魚)   2019-03-18 22:55:39
★機構名稱:各矯正機關(詳見事求人)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機關名稱輸入:矯正署
就可以快速了解哪些矯正機關有開缺
目前看起來有30多筆,職缺分布在各地
★職缺類別:臨時人員(個案管理師)
★工作地點:視開缺單位
★工作時間:視開缺單位
★工作內容:
依法務部矯正署「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計畫」,協助本所推動毒品犯處遇及社會復
歸轉銜等業務,說明如下: (ㄧ)協助推動個案管理。 協助建立個案專卷、控管個案進入
處遇期程並了解處遇執行情形、依個案需求協助建議調整處遇、協助個案於相關科室處遇
之橫向聯繫等。 (二)協助掌握個案社會復歸轉銜相關需求及轉介事宜。 協助轉介機關內
相關科室或人員,以連結衛政、社政、勞政及更保等相關資源。 (三)協助處遇課程執行
、師資聯繫、課程調整及精進事宜。 (四)協助毒品犯處遇經費核銷及成果報告編撰等事
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薪資:
待遇依學歷敘薪:學士資格進用者每月以33,046元(265俸點)支給工作酬金;碩士資格進用
者每月以34,916元(280俸點)支給工作酬金。
※薪資範圍需有明確數值,不限制範圍,但不得低於法定最低薪資。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者刪文加水桶一週。
※同樣職缺徵才文至少需間隔2週,違者劣退。
★徵求條件:
一、本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二、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
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為原則。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及社政單位且具有輔
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經歷者亦可。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資料統計分析能力
尤佳。
★聯絡方式:
自行查閱事求人或開缺機關官方網站
★其他說明:
僅分享徵才資訊,詳細工作內容請自行詢問開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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