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estley (That is the reason why)》之銘言:
: 我朋友(男性)昨天晚上打電話給我
: 說他日前曾求助新北家防
: 自行通報案妻的一些家暴行為(詳細不贅述)
: 然後案妻告訴案主(我朋友)
: 新北家防有打電話給她 告知案主自行通報家暴的事情
: 甚至還給案妻聽當初案主(我朋友)去電的錄音內容
: 案主(我朋友)後來打電話至新北家防確認
: 新北家防的社工還打電話告知案妻
: 說之前跟你說這是機密不能外流 怎麼還跟案主說
: 然後並未進行家訪 也沒有詳細的資料蒐集
: 就認定案主(我朋友)有精神疾患(雖然他過去有depression病史) 有一定的危險
: 要緊急安置案妻
: 後來跟案妻討論說如果不接受處遇計畫(不確定是否有跟案主討論過)
: 就要中止服務
: 如果單就案主(我朋友)陳述的狀況
: 這樣的社工還適任嗎 我覺得是很嚴重的倫理問題了
: 新北家防真的再次突破我的認知下限
個案喜歡在吵架的時候說:「我社工都說你有錯、你該看醫生」...這不是很常見嗎?而
且我更好奇這一案婦女為什麼要這樣跟你朋友講,實務上常見的狀況都是因為相對人逼太
緊、為了安撫對方才會跟對方說社工已經終止服務了,你朋友這些說詞都是有點家暴實務
經驗的社工能察覺到不對勁的。
最後,我也很好奇原po在這裡發表此篇文章的動機,說「新北家防再次突破...」blabla
的,感覺你早就看不慣新北家防了所以這次逮到機會才要這樣做,這應該是為了自己的私
慾比較多了,跟打抱不平也沒有什麼關係了吧
短短幾行字的資訊我就看到很多不合理的說詞了,但我就不一一點破了,或許被害人正面
臨著極大的危險,希望她平安,pe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