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聽聞疑似〞的通報原則

作者: pchan (我不在,前往京都的路上)   2021-12-16 13:52:50
身為一位社會福利工作者
對於法定通報責任相信都有基本的概念與理解
只是在耳聞有疑似事件發生的時候
也查詢了網頁上相關的法定通報規定、罰則
還有相關的處理建議
當出現下列簡報中提醒的:避免誤報的文字
https://reurl.cc/q1xxxE
核對及盡可能蒐集相關資訊是非常重要的
只是為難就在於,聽聞朋友說:他們單位遇到一位個案
可能有疑似嚴厲管教的狀況,但與主管討論後
主管告知先不通報留在單位中給予親職方法上的引導與協助
請問各位先進,這種前提之下
大家會怎麼處理呢?
通報?不通報?勸朋友通報?自己通報? 謝謝
作者: ienet788 (風塵的回憶)   2021-12-16 22:53:00
以兒保來說,現行對於通報機制,有傷或是有體罰的類型其實很好判斷,基本上這部分通報比較沒有太多爭議,爭議比較大的是妨礙就學,監護疏忽跟性騷擾/性猥褻/性剝削的判定簡言之肢體類型的其實我自己的立場我不會苛責要通報端界定是否是合理管教,而是判斷這類型肢體行為是不是成傷或是可能成傷之虞,或是有無糟波及的狀況可能
作者: chiepin (有始有終...)   2020-01-16 21:27:00
「疑似嚴厲管教」太攏統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