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ttila (cattila)
2014-10-02 12:02:04昨晚的聚會我有參加。觀戰了一個多小時,個人的心得感想是:
「站方拿不出證據,整起事件也尚未調查(昨晚才勉強算是第一次調查吧),就直接拔掉
PttRadio電台。」
剛剛又看到站務總監jzs的公告,「證據」已經生出來了,還說「已備妥證據可供檢示」。
阿證據是在哪裡?根本沒看到!是要鄉民檢視個鳥蛋喔?
另外,jzs已經身為一個總監了,拜託嚴謹一點,公告發出之後不要一直編輯塗塗改改。
最後,很好奇所有的公告法務部到底有沒有先看過阿?整個調查程序和證據法則都狗屁不
通是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