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PttRadio事件調查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4-10-02 15:48:35
※ 引述《Junchoon (裘髯客)》之銘言:
: 本人站務顧問Junchoon,經Ptt站長群授權調查PttRadio事件
: 公佈目前所掌握的部份證據如下
: ※ 引述《jzs (I will survive!!)》之銘言:
: : 証據
: : 2014/1-2014/2
: : 在粉絲團行銷 "2013全民亂講" , 索求代價2000元
: http://imgur.com/a/lk1qD#BICDNXi
: 由此對話內容可以確認對談方與開價者都是金寶
: 協助廣告2013全民亂講以及其他活動
: : 2014/4
: : 在粉絲團行銷 "素人打敗職棒球星" , 索求代價6500元
: http://imgur.com/a/yTyEw
: 協助刊登運動行銷活動
: http://i.imgur.com/rqLozcA.png
: pttradio原為本站官方認可而且授權的網路電台
: pttradio粉絲團也是經過批踢踢官方授權而經營的
: 但kinple藉著經營粉絲團進行廣告露出收取酬金,並不在批踢踢授權的範圍
: 本站決定終止對原Pttradio的授權,也收回pttradio粉絲團以保全證據
: 日後kinple經營的網路電台一切與本站無關。
: 至於此次事件流程站務違失部份,請總監jzs調查後另行公告處置
: 此外,蘋果日報所報導之訊息內容並非本站站務人員提供
: 特此聲明
: Junchoon
當初yinjin說法為
"
然而近日本站接獲諸多使用者與廠商檢舉,
表示PTT網路電台(PttRadio)之運作,
涉及私下向廠商要求金錢、商品或活動票券之情事。
"
當初jzs公告為
"
此次公關部(原新聞部+活動部合併而成)及板務部均接獲檢舉
指出有人以PttRadio之名, 要求金錢或其他利益,
可協助在電台中行銷特定唱片公司之歌手或是行銷特定娛樂網站
另外也接獲媒體詢問, 指出有人提出合作方案,
可在直接在媒體上代表批踢踢回應新聞及發表新聞稿.
"
結果你們現在提出的證據為"粉絲團的行銷"??
那不就承認你們前兩項是沒有證據的不實指控
還有喔~ facebook不屬於學術網路,學術網路的規範也不適用於facebook
請問你們為何可以直接引用學術網路規範,把ptt中的看板關閉?
能夠使用粉絲團帳號的不只一人,你們要怎麼確定是金寶?
姓陳的姓y的也能使用,你怎麼確定這不是他們所為?
況且,如果facebook粉絲團真的屬於站方授權共同經營,那麼站方根本無權直接關閉!
只能聲明或是要求金寶撤下廣告或終止合作
因為真正經營的是金寶,站方根本無權關閉別人的粉絲團
那如果是共同經營,且站方真的不同意這樣的做法
抱歉,姓y的姓陳的一樣有責任要下台
本身就能直接管理粉絲團,應作為而不作為
還能正氣凜然的發公告,噁心。
還有,是誰截圖的? 是誰給記者的?
程序的問題,這些都不用說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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