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經165通知,ntconjohn暫停權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2020-06-10 15:29:34
※ 引述《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之銘言:
: 謝謝站方回覆. 也謝謝管理層的辛苦.
: 小弟一直把所謂的刑事警察局辦案和監聽裏所涉及的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 有搞混. 站方回覆沒有交任何資料時. 大約就明白了.
: 誤解的部份和誤會的部份. 向您致上歉意.
: 因為相關站內個人訊息畢竟受個資法保護. 相信站方了解法律應該比小弟多.
: 再次強調小弟只是想了解流程. 並不是想質疑什麼.
: 另. 相請教站方. 畢竟司法流程. 也有可能產生錯誤. 殺人罪也可能因為證據
: 錯誤而變成無罪. 而在所謂與刑事警察局合作防範犯罪. 對司法偵中的犯罪嫌
: 疑人 ( 畢竟在刑事偵辦到刑事訴訟這個階段. 還不算是判決確定.) 的所有 ID
: 如果最後可能判決為無罪. 補救或救濟措施僅能由 ID 所有人向站方提出復權
不會有太多問題。
判決書裡面會有判決理由,
判決理由會提到哪個帳號發生的事,
任何人告知,包含警察機關、165承辦人,
甚至我們自己發現,
被我們停權的帳號的持有人是無罪的,
我就把帳號權限恢復。
(除非檢警那邊有進一步溝通,例如有另案犯罪)
: 申請. 所需準備的文書. 例如無罪判決的判決書. 再向站方提出申訴復權嗎??
: 嗯. 畢竟站方在保護使用者的個資上努力上. 還是應該給予肯定.
: 問題很多. 廢話也很多. 謝謝不吝回覆. 也感謝站方的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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