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不是砍了嗎?
怎麼回來啦問過法務發現8-1不是霸王條款啦
律師說這可以告侵權
不過你既然孬了我也不能告
放你一馬吧
還有你這麼在乎個資不實我就簡單說明
雖然我覺得你這種經歷過三位一體時期的老屁股根本是裝死
PTThistory
/情敵
對,15年前的舊帳了
但這類事一直沒斷過
只是這次最嚴重才有那麼多新聞
這對一般鄉民可怕的地方
在於可能只是間接根本不認識的朋友
因為組務以上人員自己有糾紛被莫名卷進去
所以情敵事件後忘了在椰林還是不良牛就有教學文
地址一律填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一號
我在爬文時翻到大概10年前的文章看到的推文
slow:誰的個資會填真的
最後還是強調
組務以上資訊黑箱無處申訴的地方太多
哪時你們之間吵架劈腿情變報仇
我可能只是臉書IG好友就要被出征
多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