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在新竹某設計公司做事
因為我這個職務算是萬用型+打雜型 也就是企劃+文案+提案+專案控管+各種打雜小妹
所以只有我一個人做
最近剛生完 其實產假前老闆就想fire我因為他打給我的薪水覺得太高(其實也才3初)
後來老闆生病就讓我繼續待著 產假也給我薪水 (投保薪資是22k非3x實領薪資)
可是生產前就要我趕著做提案 我生的前一天半夜還寫提案寫到早上七點= =
也不是說道義上我不幫忙啦
只是這公司老是叫我做那些 很臨時 很急著馬上要的東西
生產後我已經說明 我餵奶擠奶每三小時 根本連飯都沒時間吃 一直都沒在睡覺
公司硬是要報名一個超急迫的設計比賽
偏偏這設計比賽要中英文提案說明 我是可以寫但總給我時間考慮
為何已經就先報名了才要我做 根本沒考慮到我現在月子生不如死又沒人帶小孩的生活
重點是 已經先報名了 要截止了 跟我說拜託沒人可靠了 只能靠我了
根本就是打一開始就打算要我做這些事情
也沒想過我一天六餐擠奶 現在只有胃口吃一兩餐的時間 洗澡也沒時間洗的情況
還要我寫提案是怎樣
我知道女人在職場要是生小孩離職就不好找工作了 年紀大更是難找
但一定要這樣以死相逼嗎?
雖然我還在寫寫不完 明天又一定要交 小孩也沒時間親餵只能隨便泡泡方便奶塞了算
但我心中的恨火真是難消
這種我知道根本就只是職場潛規則 可以說不要做 但怎麼可能不要做?
真不知道這種恨還要累積 是不是能告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