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已離職但公司要求負擔錯匯手續費?

作者: downing (downing)   2014-07-11 01:07:46
幫前同事詢問的。
同事6月初離職,月初薪水應於7/5入帳,卻沒收到,詢問之下才發現公司因同事作帳時選
錯廠商名稱導致後端資金付款給錯廠商,需重新匯款,故壓同事薪水,待確認手續費後再
請同事親自到公司領現。
當時的資金人員於同事離職時也都被資遣掉,傳票資料主管也都審核過,但責任卻要同事
擔(主管還在公司),想請問若此事提報勞工局有用嗎?還是要摸摸鼻子認了?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7-11 01:20:00
薪水是一回事 求償是一回事
作者: ABON0828 (明霖)   2014-07-11 07:56:00
可以去勞工局申訴~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4-07-11 08:51:00
無論何理由,扣(押)薪資都是不合法的喔
作者: f124 (....)   2014-07-11 09:18:00
叫他上法院講拉 薪水不給先去勞工局檢舉再說
作者: s8402019 (黑影)   2014-07-11 10:47:00
勞工局申訴+1
作者: downing (downing)   2014-07-11 11:01:00
若退保單有寫造成公司損失的字樣會有何影響(請同事領現時再一起拿),因公司在其他離職人員的退保單寫交接不確實,但那同事未到職半年被硬留下來交接一個月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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