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dsasky (實踐天空)
2014-07-19 23:44:18小弟我最近因為跟客戶有一些糾紛,客戶三番兩次的來搗亂。
而很不幸的因為公司立場上不想跟客戶有所關連,
所以要求小弟我用個人名義上法院,並且說公司會盡力幫助我。
但最近公司突然要求為了員工安全為由,
請我在七日內至調職單位就職,不接受後果自負。
這樣合法嗎!?
調動五原則 你不接受就不合法另外我覺得以個人名義上法院解決公司的事 還挺笨的
作者:
Fdsasky (實踐天空)
2014-07-19 23:48:00是的....我也覺得自己挺笨,但當下真的被客戶騷擾太嚴重..我也看過調動五原則,但真的有看沒有懂..
你可以想一下新的單位工作內容 薪資 什麼有的沒的 有沒有對你造成負面影響 有的話就不能對你做職務調動
作者:
Fdsasky (實踐天空)
2014-07-19 23:56:00是的,但因為公司有律師負責,小弟還是沒志氣的頃向於留7日內就到其他地方就職,合法嗎!?
作者:
Fdsasky (實踐天空)
2014-07-20 00:15:00恩....就是打電話跟e-mail來騷擾...內容就不多說囉~
作者:
rannin (誰不知鬼查覺)
2014-07-20 00:23:00不挺員工的公司你還想待...
作者:
Fdsasky (實踐天空)
2014-07-20 00:31:00公司是沒有不挺,但是現在才說人身安全要我調,覺得無奈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2014-07-20 09:53:00原公司將事情處理完,要離職轉換跑道才安全,不然以個人名義上法院,離職後公司不會理你。
作者:
f124 (....)
2014-07-20 10:21:00一切都是個人行為 與本公司無關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4-07-20 12:01:00我怎麼感覺有點挖洞...如果最後客戶不買你家的帳 你公司會不會趁勢要你賠償?? 你有沒有保留公司提出這個建議的證據?我是認為調職算是各退一步 公司不想鬧翻 你也不想再面對吧
作者:
Fdsasky (實踐天空)
2014-07-20 12:27:00我也覺得離職之後公司就不會理了,還是只能按照調職了嗎..不會有公司要我賠償問題,因為公司也把他列為不往來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