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目前在法人單位工作已兩年(但此工作為派遣工 所以很想換份正職的工作>
上週投履歷到一家上市上櫃的公司 有幸得到面試機會 並與雇主相談地很愉快
今天得到對方提出的工作OFFER 但對方要求到職日希望為8/15
在面試時曾和面試主管提及 因目前仍在職 所以希望可以在9/1 到職
不過當時對方表示可能無法等這麼久 今天電話中提到 希望我可以在8/18到職
但目前原PO在公司還未跟未提及離職的想法
對於離職 之前相繼離開的派遣同事都曾被挽留 甚至到三個月 公司都未放人
理由是 也需要給時間找人啊 但其實 我想根本是因為工作上主管太挑 所以花了許多
時間在找人上
原PO的工作經驗都是與行政相關
第一份是外商業助
第二份就是目前的法人單位 有時假日有活動也會需要加班 平日晚上也會加班到8-9點
之前甚至加到11點過 但因為同事之間相處融洽也都很相互幫忙 所以目前都還是乖乖作
想說這家單位也算是大單位
但現在這家公司在業界算是有名的公司 雖說薪資相同 但此家年薪可給14-16個月
季獎金另算 聽起來實在很誘人 但到職日實在很難拿捏 如果沒有處理好
等於兩邊我都吃力不討好 原公司老闆可能不放人 並知道我有想走的念頭
就會拼命用 用到燃燒殆盡再放人? 而新公司也可能因為無法在預定的時間內得到想要的人
而選擇任用其他更合適的人選
已作前瞻性而言 當然是希望自己可以以工作為踏板 往上跳升更好的職缺與薪資
但業助和派遣工 似乎都在打自己巴掌
請問我該試試和老闆請辭 投奔新工作(業助)懷抱 還是乖乖認份工作 找機會再投遞履歷?
請大家給予意見~謝謝 ^^
(x我實在很難在沒交接完成的情況下離開 或是有時只是自己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