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手機發文排版請見諒)
小妹擔任職務為業務助理一職。今年5月的時候跟公司提出離職,原因在於一方面
從我10月到職公司開始,因人力不足與職務編排不明確的情況下,我要身兼三人
份職務,這情況維持了約三個月導致最後過於操勞身體出了狀況。
另一方面就是老闆要把公司的東西導入ERP,在人力不足的情況下完全丟給我用。
但問題我才接這個位置3、4個月,對公司產品也不熟悉,有問題問老闆,
他就一副「就是妳自己想辦法把它用好就對了」的態度,也不提供任何意見,
讓我自己摸索。最後在身體出了問題與壓力太大的影響下,因而提出離職。
提完隔天早上老闆來跟我談,我就把原因照實跟他说,他也接受。到了下午,換老
闆娘的妹妹(人事)來慰留我,說很欣賞我工作態度,也希望我留下來,如果真的身
體不行,那工作內容會再安排調動;我心想公司也給我個機會,那就再留下來試試
看。結果老闆還是叫我去做ERP= =(一方面公司也沒人會)但態度比之前好很多,
我就想說那就留下來把它做好,也等於學習一份經驗。
誰知兩個月過去了,系統也建置的差不多了,昨天老闆就拿我的考核表,來跟我談
,首先先拿一些事(因其他同仁出錯而造成的過失,例如負責KEY進貨的沒入庫以致
沒扣帳導致庫存錯誤) 來挑我毛病,最後又說我系統做不好,我心想老闆是要我改
進,我也沒多說什麼。只說會把系統用好。後來又換老闆娘的妹妹(人事)來跟我談
,說我老闆因為系統的事要我走人,我當下整個傻眼,我說我現在把系統建置的差
不多了,就叫我走人也太不公平了!
談到最後,我說那就請公司開非自願離職證明,結果公司不想開,她說我之前就提
過離職了,後來是公司慰留,現在請你走是答應我之前離職的要求,所以不會幫我
開。我說這不合理,就堅持公司幫我開。老闆娘妹妹說他跟老闆商量看看,後來又
找我過去,他們就說,為了怕勞保局查到我之前已經提過離職了(我是寫Email),
他們不敢亂開,叫我先寫個「離職申請書」,他們會再下面寫後來有慰留我,再幫
我開非自願離職證明,我說那我了解一下,星期一再交。
(因為之前這間公司前科累累,被員工告上勞保局多次,或看準有些員工沒經驗,
請他們簽切結書,結果離職薪水被亂扣,我當然不敢隨便亂簽)
下班後老闆又來找我,我想說我剛完全都沒為自己辯解,剛好就趁這個機會跟老闆
講,我講了公司很多我覺得不平的地方,也講了做系統的問題,談到後來,老闆就
說,如果妳可以把系統弄好,就留下來,我說我可以試試看,但後來想想那裡不太
對勁,我說我希望考慮一下,星期一再跟您說我的決定。現在我覺得再留下來,也
沒有什麼意義,但怕星期一我說我還是決定離開,老闆又說妳不是說妳會試試看,
那現在妳要走,就是妳自願離職,公司不會幫妳開證明。
因為遇到假日,無法詢問勞保相關單位,因此想請問大家兩個問題,
1. 星期一我要怎麼跟老闆說接受他的資遣?
2. 之前請職被公司慰留,因此現在老闆的說法是一定要先寫離職申請書,
再請公司證明有慰留。請問這是正常、合理的情況嗎?
我怕公司到時候又拿這張來反咬是我自願離職的,感謝大家耐心看完,謝謝大家!
*重新編輯排版並補充一些小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