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zylazygirl (台北鍾先生)》之銘言:
: 我在一家小公司 上個月和老闆有點衝突
: 老闆總是管很多 一直說我走路姿勢不夠挺 有點駝背 要我穿高跟鞋等等
: 我只是內勤 整天在辦公室裡 我認為走路姿勢不會影響工作
: 為了這件事吵架 我說這樣感覺像性騷擾 很不舒服 請不要一直管我跟工作無關的事
: 結果老闆很生氣 憤而要給我減薪3000塊 我就提離職了
: 而且我一個半月前就提離職了 這段期間沒什麼跟他講話
: 結果到現在我要離職了 還沒有人來交接
: 同事有慰留我 也有幫我跟老闆求情
: 現在老闆說因為同事來幫我講話 還是勉強用我
: 但是要被扣薪5000 扣完大概32K 之後看我表現有無悔過再調回來
: 還要跟同事公開向老闆道歉 但其實我之前就私底下道歉過了 針對說他性騷擾的話
: 同事希望我繼續做忍下來 但我覺得老闆太過分了 他說他有疙瘩
: 今天我不是工作沒做好 卻因為這樣被扣薪 留下來就要被扣薪
: 真的覺得有點太過份了
: 如果是你們 可以接受嗎?
謝謝各位的意見 我已經在上月底離職了
但還是受到老闆的騷擾
說減薪是為我好 給我一個教訓 以後要遵守對主管的禮貌和要求
不減我薪做警惕 以後員工也跟他反抗 他怎麼管理公司?
但我工作業務上並無疏失 薪水是我工作付出所得
不應該被扣薪 我跟他吵架我自願離開 是我無法接受他的管理
我說他扣薪違法
他說這是算我離職後再重新任用 新的薪資條件 不算違法
還勸我不要一錯再錯.....就是想叫我回來 然後薪水少3000~5000
我說扣薪就無法接受 不可能回去
他說我不明事理 一直討價還價 很不成熟......
這.....我真的搞不清楚老闆的邏輯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