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上班時間幫公司買便當,出了車禍怎麼辦?

作者: gamer   2014-08-26 00:14:14
※ 引述《waggy ( )》之銘言:
: 1. 車禍報警後,最終會有一份事故分析研判表. 這個表會記錄誰犯了什麼過失.
: 可以依這個來決定你付對方多少比例修車錢.修車費用也不是對方說多少就算多
: 少,對金額有疑問談不攏可以上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會仲裁結果是有法律效力的.
  正常流程應該是
報警→警察現場取證→如果沒有人員損傷,則為民事案件。
基本上就沒有警察的事了。不過警察大概還會詢問肇事雙方是否
有意和解
→和解,履行完內容,和解書簽一簽就結束了。
→不願意和解,看是要走法院還是調解委員會,一般都會
先走調解委員會。這時,雙方當事人就可以向警方申請
事故當下的照片和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來做為
法院或調解委員會協議賠償金額的工具。
: 2. 公司車有保險,本來就該由保險支付,也該由保險公司出面與對方保險公司談.
  沒錯,車子如果有保險(乙式險以上除天災及他人惡意損壞
不理賠外,其他不論過失責任的車損都會理賠)就不應該私下和
解,你一私下和解,保險公司通常就不願意理賠。
  那公司如果認為是因為員工的過失,所以要員工賠償,也得
走民事途徑另外求償,不能直接叫員工賠償修車費用。更不用說
如果確定是幫公司做事,算是業務過失,基本上公司沒有權利向
你求償。
作者: moneyliao (小傑)   2014-08-26 00:18:00
謝謝您的建議,他們說的振振有詞,我有說也跟沒說一樣原來不能要我直接賠,要走民事途徑,真是長見識了~謝謝
作者: gamer   2014-08-26 00:22:00
其實很多時候一心急就亂了手腳,遇到狀況更應該冷靜下來,不要太快做決定。因為這時候做的決定多半不會是最好的
作者: Casiopeia (CASS)   2014-08-26 00:42:00
公司可以跟員工求償 民法第188條
作者: gamer   2014-08-26 00:56:00
「不法侵害他人權利義務者」,交通事故是否符合此項?
作者: a09116 (我也吞過火(菸))   2014-08-26 01:53:00
可以求償阿~只是可以求償保費增加阿本案例只是公司不想增加保費而已要凹人啦你就付增加的保險費就好啦
作者: moneyliao (小傑)   2014-08-26 06:16:00
樓上的意見我跟老闆提過,但他還是主張要我賠!甚至覺的我這樣想法完全是有問題。O_O
作者: a09116 (我也吞過火(菸))   2014-08-26 15:23:00
所以是垃圾老闆,你才是正確的處理方式你要查查是不是真用保險賠囉,搞不好老闆沒辦出險喔對垃圾不可無防備之心
作者: moneyliao (小傑)   2014-08-26 20:16:00
雖然離職後也不關我的事了!但會扣我的薪水去賠對方?!
作者: a09116 (我也吞過火(菸))   2014-08-28 21:29:00
你的薪水應該也沒修車費多,是怕對方直接對你求償有遇到再來信或發文詢問,再跟你說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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