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早上8:00有早會
其實早會內容就是唱唱歌、聽聽信息、看看影片
公司平常對遲到有個不成文的規定
一個月可以允許遲到3次
今天早上早會的時候
每個人進去之前都要簽名(平常早會的時候就會打卡了)
正想說奇怪為什麼要另外簽名
後來早會開始才宣布
8點以前到的人(就是有簽名的人)有BONUS
8:00-8:05到的人要扣$100
8:05-8:10到的人要扣$500
8:10以後到甚至沒有出席的直接扣$1000
請問這樣口頭宣布扣薪是合理的嗎?
公司很多人表示不合理是因為平時加班也沒加班費
但一個早禱會沒出席就要被扣$1000
怎麼想也覺得很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