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魯從這發文想到一個問題:
在應徵新工作時,有時候會談到(面試)或寫到(各單位履歷表)前一份工作的薪資
前一份工作的待遇,算是新公司評估該應徵者「價值」的量化數據
如果用原PO的薪資為例子,大家建議是在應徵時報本薪44K還是全薪?
謝謝
※ 引述《skycanfly (天天想妳)》之銘言:
: 小弟魯蛇
: 我心中藏了很久的問題就是如何說自己全薪
: 本薪:44K
: 伙食津貼:1.8K
: 被扣掉的勞健保費加公司福利金
: 勞保費:834
: 健保費:851
: 福利金:200
: 退休金提撥:3468
: 所以這樣 我該用我全薪應爲
: 44000+(834+852+200)+3468 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