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對通勤時間定義?

作者: hsiawenc (公司有法務,如有一寶)   2014-09-07 13:47:29
答案沒有爭議,就是(一)
也就是你以常見的交通方式“需要花多久時間從你家到公司”
如果面試主管嫌半小時太久,你可以說幸好你不是用走的,不然會更久
其實面試主管也是隨便說說而已,你不用太在意
下次再遇到這樣的情形,你可以直接說(例如):
“有啦,還是要半小時啦,我今天早上真的有量一下哦,到公司門口一共30分又12秒”
正常的人不大會有興趣繼續和你討論這件事情下去的
※ 引述《friendship10 (哈拉波波)》之銘言:
: 手機排版,造成閱讀困難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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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題,想請問版上各位對於「通勤時間」定義為何?
: (一)從出門那一刻就開始算時間
: (二)只算(搭)(開)(騎)車時間
: (不含轉車、等車、停車、前置作業(EX:取車、戴安全帽、熱車、blablabla…)時間)
: (三)等車及乘車時間都列入
: 還是有其他見解呢?
: 提外話:
: 事情是這樣的,之前去面試的公司和家裡是同個“區”,填寫人事資料表格有欄通勤時間,我寫30分鐘!
: 於是面試主管說:「不是在附近嗎?怎麼需要那麼長時間?」
: 我的見解是:步行至公車站牌時間+搭乘時間+不可抗拒因素(候車和塞車)
: 所以寫30min是我覺得寬裕充足且保證絕對不會遲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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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違反版規,告知道會自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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