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剛結束三年的打工渡假回台,正在準備找新的工作
但是在寫履歷時遇到了一點小問題,想求教一下各位?
本身出國前已經有幾年的工作經驗,所以現在履歷上出現三年的空白
(最後一份工作結束於2011年)
那麼到底應不應該在履歷中寫出這幾年是去working holiday?
老實說 我並不想寫出來
因為 我覺得這只是一段長時間的"旅行"
跟工作一點相關性都沒有,並且對於目前找的職位一點幫助性也無
實在看不出來寫上去的必要性,只是增加字數而已
個人傾向在面試時,再提出說明為何這三年並沒有正式的工作.
但是另一方面又考慮到對方會不會覺得三年的空白很奇怪
而不予考慮?
請大家不吝賜教,謝謝.
作者: snipe 2014-09-24 19:54:00
除非你學經歷非常出色,莫名空白3年的我不會想找來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