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這份工作到10月底做滿2個月
因為惡劣同事的關係 工作壓力很大...加上工作待遇跟面試時講得不一樣
想說還沒做滿三個月..應該要前一個禮拜先告知離職對吧?
如果要跟店長提離職...總不能說因為同事的關係....??
要如何提比較好呢?因為公司很缺人..我很怕他不放我走
繼續叫我做到11月底...該怎麼辦呢
因為今天有去面試一間公司 他有問我最快上班日期...我就抓11月中
他就說這樣太久了.....無法等那麼久QQ
感覺一邊工作一邊找工作困難度真很高
新工作不一定能等你那麼久(就好像失去了一個機會) 現任公司又不讓你走人
然後我想問一下大家
如果我去面試新公司...問你為何想要轉職..該如何回答比較好
....總不能又說同事關係(他們應該會覺得這是我自己的問題)
因為我現在做的是服務業 想要跳到辦公內勤的工作(可能跳得有點遠).....
and 我上上一份工作是在不動產擔任行政助理(大概做一年多)
因為是小公司 又月休四天 薪水只有23k..公司又不造勞基法走 所以就離職
但面試時問我為何要離職時...到底該如何回答比較好QQQ
我覺得每次面試時都死在這裡...就是離職原因.
太老實想制度問題 他又問你:哪裡制度不好!!!!!
我都回答不出來QQQQ請問該怎麼回比較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