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朋友po的,來分享一下:
朋友在某網拍公司工作7天
第八天打電話請假,第九天跟老闆提離職
公司加班是常態朝9晚8,25k,這個在面試時沒有說(只說不鼓勵加班),沒有加班費,這7天沒有勞保。
朋友打給老闆,問這幾天的工資如何拿,老闆說他第8天曠職,(但是他有打電話請假)然後因為他,公司買了筆電跟書桌。
中間因為朋友疏失,把ㄧ個包裹放在抽屜忘了交給物流,老闆說被罰款了,沒有找朋友討就該偷笑,還想要工資...
說什麼曠職ㄧ天抵三天...
我朋友因為第一次遇到這樣的狀況,沖沖掛了電話,目前打算找勞委會,也不知有沒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