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次有發過32K去留的原PO
最近去面試了新公司也上了
想請大家幫忙評估
原公司(生技) 某血汗科技廠
職位 平面設計 多媒體設計
工時 09:00-18:00 09:30-20:00(或更晚)
薪資 32K 35K(或37600,後面說明)
獎金 年終2個月 年終2個月+虛幻的分紅
交通 住家裡 租屋(約5000)
先說明奇怪的薪資部分
當初面試期待薪資寫40K
人資表示每天午晚補助餐費共120元
(可以去餐廳吃120元的扣打,不吃也不給錢)
所以她說我的薪資應該是加上餐費的37600
然後還有分紅的錢(第三年才能開始拿)
所以平均下來就有我要的40K了
我聽完覺得很怪阿!!!
有人這樣算薪資的嗎? 還是我少見多怪?
新公司的工作內容是我一直想做的
也有機會到國外出差
同事有外國人所以我想英文應該會進步XD
然後工作量頗大也有挑戰性
另外考量是租屋和加班
這樣算下來35K該不該去上班?
請各位給我一點意見...謝謝Q_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