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是否算非自願離職?

作者: kiki318 (KIKI)   2015-02-06 19:08:05
Hello!
我今天有PO在女版求助,後來salary板主建議我可以來這裡問問。
事情起因是這樣的,
在目前這家公司待了1年又7個月左右,
上個月從美國出差回來,月底領了年終和一月份的薪水。
今天跟老闆提出了離職,就做到2月底,
沒想到老闆開始數落我:
1. 去美國"享受"回來才要辭職,做人這樣是很現實的。
(他大概是怕國外客人知道這間公司流動率很高,
他不知道怎麼解釋)
2. 你都提離職了,就做到2/17號,
後面過年的假期你是沒資格享受薪水的。
其實出差時受了不少氣,現在聽到他的用字更讓我火上加火,
直接回他說依照勞基法,到月底我是可以領一個月的薪水的。
老闆就爆炸了,說這不是勞基法的問題,
是我個人本身這樣子做就不對,還要我寫聲明說做到2/17。
當然我還沒傻到寫出:"我自願做到2/17就離職",
一開始也是想說就好好做到月底,好聚好散,
但是老闆的態度和語氣一副
"你用公司錢去美國玩完就要拍拍屁股走人",
讓我忍不住想翻臉。
想先問問大家,我這樣算不算非自願離職?
因為爬文看到有人說,曾經勞工局的人說有提過離職,
就不算非自願離職?
另外,如果老闆硬要我寫聲明,
有哪些是特別要注意的?
作者: jessi127 (樂)   2015-02-06 19:14:00
他要你年前走就叫他資遣費拿出來
作者: jack18262 (下坡型車手)   2015-02-06 19:27:00
很簡單啊 要你提早走就是資遣費+10日預告薪資啊其他一切免談 你是說提月底走人 誰理他啊然後資遣記得拿非自願離職證明 最近可以準備錄音筆把對談內容錄下來 以免到時扣住你薪水不發或少發之類你明天跟他說做到17號可以 但是要給資遣費和預告薪資如果還是講不成 直接打電話去勞工局申請調解還有你在這公司一年以上未滿三年 預告薪資是20天可以跟他說 如果不按規定來就投訴勞工局~通常公司會知難而退 就讓你做到月底 申訴是最後的手段沒特休也要換成薪水給你 這也可以投訴...看你自己選擇
作者: ErosYuan (健人何其多)   2015-02-06 20:50:00
重點是:你提離職的紙本文件送出了嗎?送出的話,後面就慢慢談!沒送的話,就凹資遣~有email就等於有紙本啦~你只能跟公司協議離職日期~喬到雙方都滿意的日期啊~不然無解~他也保證不會資遣你不過既然你都去美國出差了,說真的,已經佔到好處了出差費也不便宜,可以考慮照他希望的日期離職~不然以我在公司的立場,也可以凹你歸還機票錢~最後雙方都很難看......很麻煩~不過你要爭取最大權益也不是不行!端看你的想法,跟公司的對策~
作者: barsax (把薩 XD)   2015-02-06 23:31:00
什麼 出差費不便宜 這個說法實在不可取, 出差不也是為了工作?在台灣上班時間結束可以做自己的事情, 出差就硬生生被限制在當地; 真的出去玩也是花自己的錢!何來佔到好處之說嗎?y
作者: chillheart (寒)   2015-02-06 23:57:00
我在女版回你了,參考看看囉 ^^
作者: gamer   2015-02-07 00:05:00
公司沒權力凹原PO歸還任何錢,原PO是去出差,本來就是工作的一部分,公司有什麼立場指責?基本上妳已經做到提前預告離職就完全合情合法了,他如果要妳提前走就請他給非自願離職證明和資遣費。
作者: ppoll2 (Stat Counseling)   2015-02-07 00:36:00
別簽 拿完再說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5-02-07 02:07:00
你要是年前走真的違反勞基法....不過打電話申請調解 在離職前還是要來上班就是了
作者: gamer   2015-02-08 00:05:00
公司幹嘛幫你改?
作者: YJM1106 (YM)   2015-02-08 02:00:00
出差哪裡爽,又不是去玩,科科
作者: ErosYuan (健人何其多)   2015-02-08 20:30:00
出國完就離職,公司要求賠償是於法無據啦!但你保證下次找工作,你不用提供工作經驗?不用提供前主管聯絡方式?應徵的公司不會做調查?別說打給主管,連我都接過調查我前同事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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