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d20cd20 (林小Lin)
2015-03-09 00:51:43去年三月十二進公司 ,應該於今年三月有特休
但公司告知滿一年的隔年才能使用特休
想請問這樣有沒有違反勞基法?如離職是否也會要折薪水給付?實在看不懂條文的意思算
不算違法…
另外請生理假被扣全勤的話是不是可以去申訴阿…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5-03-09 01:15:00你這樣叫滿兩年吧...
作者:
hueekaur (hueekaur)
2015-03-09 01:22:00有的公司是以12/31為結算日,但第二年會照比例給特休7*3/4)這樣
作者:
moyasi (Simple Life)
2015-03-09 01:24:00其實一定有問題 但HR都自以為沒問題要是你今年底前就離職呢? 特休要不要算給你3樓說的那種我之前公司也是這樣 我3月中到職 隔年4月離職但那間公司居然說我特休只能有年底結算後的5天半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5-03-09 02:00:00總之這種事情只有第一年就離職才會有爭議 第二年就不會有勞基法沒定這麼死造成一堆公司鑽漏洞
我的狀況同三樓 到下個年度(1/1)開始就又有7天
作者:
a3453 (乖皮皮親一下)
2015-03-09 09:25:00特休部分問題在公司有給 只是無法好好使用...不過如今年離職 公司要給特休或換算代金 這就一定告贏生理假被扣全勤違法 告的贏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5-03-09 12:29:00哪有什麼爭議..就違法阿還有很多公司有長達一年的試用期不給特休勒 屁話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