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是我出社會這輩子中第一次被通知資遣,原因只是因為生完小孩後,
我原本的位置已有了新的代理人…又面臨公司最近生意不好,所以開始進行裁員,
公告我和產假接替我位置的代理人只能二個留下一個,
因為那個產假接替我位置的代理人在公司待了十年(我只有二年半…),
她的資遣費過高,所以公司決定裁我留她……
我的問題是,目前被公司通知資遣,資遣日為3/31,
但因為我想趁此機會在家休息並陪小孩一個月,故預計4/1~4/30在家休息,
5/1才開始去就業中心報到,是以去報到的時間開始算第一個月嗎?
還是以資遣日的隔天就開始算第一個月?
(雖然有爬文了,但還是搞不太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