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司規定每個部門要派兩人去參加英語課程,課程結束一起考多益,
如果考到超過一定分數有獎金,沒考到要扣薪水五千
各部門都推最菜的出來,因為不想被罰錢(前公司大家英文程度普遍不好)
我也被派出去…結果有考到最高額的獎金,考試是10月還11月的事了,
我自己上網查了成績(公司沒有公布也沒有告知每個人的分數,只有默默的扣了分數不到
的人的薪水)
因為我們單位和辦這個活動的單位就在隔壁,當時就有問那獎金何時下來,
負責人敷衍說快了,我知道他那陣子很忙所以也沒有很催他,
十二月底我確定想要離職,那時有再問負責人獎金的事,他依然說快了,甚至有騙我他已
經請款(後來證實是沒有)
一月我向主管提離職,再問了負責人獎金的事,他跟我保證離職了也還是拿得到,
結果到現在三月都要底了…還是連影子都沒有……
傳line問負責人這件事他不讀不回,請以前同事問負責人得到的還是快了快了(媽的)
現在有點不知道該怎麼繼續處理,因為這不是薪資而是獎金,這是可以追討的嗎?
因為公司只有我和另一位考過獎金的標準,另一位如果沒有自己去查一定也不知道自己有
這筆可領所以不會去吵,
但對我來說當初硬被叫去每個禮拜上好幾個小時的課(上得很簡單也沒學到東西,還要點
名),犧牲上班時間導致晚上加班,
我覺得拿那個獎金很理所當然,更何況他們要扣錢的因為怕被扣的人離職扣不到當月立刻
扣,
結果要給錢的缺可以拖一季不給…感覺真的很差,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如果打電話去問他
們單位主管會比較可行嗎?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