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 女 26Y
因上一份工作整個部門裁掉所以享有失業補助資格。
找了3個多月的工作最後找到也是靠朋友介紹,但當初猶豫點是距離太遠(交通來回兩小
時,上份工作路程10分鐘。)
但因爲真的都找不到想說那就是試試看吧!
對方開的薪水比我上一份工作還低(上份35K但這間只開30K),原po剛上班ㄧ個禮拜了,觀
察中到了下班時間沒有人有動靜...聽我朋友說加班到9點很正常,然後又要常下班應酬喝
酒唱歌(本人身體不好不能喝酒)然後中午時間到很多人都不出去吃,就是ㄧ直在工作,
在來還有路程關係每天來回2個小時通勤ㄧ個月交通費也要1500元
雖說這份工作可以成長很快認識很多業界的人,但我以後未必繼續待在這產業(其實ㄧ直
很想跳脫)
因為加班這問題對我來說很嚴重,ㄧ直有聽說這公司加班文化很糟,事情就是ㄧ直丟進來
但人員並不會補齊。
因前面有提到有領失業補助所以如果不適合需14天離職才可繼續享有補助資格,現在很猶
豫要不要下禮拜提離職....趁工作還沒有分配給我太多時趕快讓對方知道我要離開以免造
成公司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