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任職的傳產家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滿一年有特休,但是按照比例換算,這還算合理!
但我第一次請特休1天發現隔月的薪資條上,只有底薪沒被扣,津貼和加幾都改成/30*29
!
換言之,我請特休竟然是會扣薪水的!!這樣真的合法嗎!?我找不到哪ㄧ條勞基法有特
休薪水的算法!請這邊有經驗的達人幫忙了!謝謝
作者:
CORSA (重型爬行獸)
2015-04-13 01:32:00公司一定會說因為沒扣到底薪所以不算扣薪水~然後換你黑掉
作者:
cm1241 (cm1241)
2015-04-13 02:04:00我也記得特休是不能扣薪的
作者:
sfking (空白)
2015-04-13 02:29:00那你現在終於知道公司為啥要底薪外加一堆津貼(獎金)了吧講白一點 他今天就算只給你底薪也不違法喔....夠可笑吧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5-04-13 02:33:00勞基法對於津貼和獎金沒有特別規定 所以公司明細可以動手腳
有面試遇到請特休說或補休要扣全勤跟考績,超想當場走人
如果是伙食津貼2400以內算是薪水吧!因為這個名目只是讓員工免稅用的勞基法上的薪資不是只有指底薪啊,只要是經常性給與都算在內goo.gl/736gjF 工資的定義勞基法第39條規定特休工資照給,所以無論底薪、津貼或其他任何「經常性給與」都不能扣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5-04-13 13:46:00不要亂說 薪資不是只有底薪..
如果津貼跟加給都是經常性的給付,那即使你請特休也不能被扣到那些請特休明明算全勤,當然什麼都不能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