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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份爛工作部份內容
後來離職一星期就找到第二份工作,近萬人的公司
第二份工作三位經理告知:這樣你還撐的下去,你沒告他!?
(這間公司一切按勞基法走,該給的一定給,剛過去就幫我換新電腦。)
後來做一個月,因家裡公司需要人接手,我就離職了。
離職前,主管們也只祝福,事後還請我吃飯。
與其給你無形的語重心長,先問問這工作加班有無加班費,有無按勞基法走。
※ 引述《a2290058 (aurora)》之銘言:
: 我這份工作剛做兩個禮拜,將邁進三個禮拜而已。
: 當初在面試時,我們課長就對著我那三份做不長的工作資歷很語重心長的勸戒著(那三份
: 平均都不超過半年),更對我說,好歹也要做滿一年,轉換工作時,資歷才好看……等等
: 的話。
: 如今我真的做不習慣,這禮拜開始,偶爾會被調去學其他不是自己本分的事務,搞的我自
: 己本分內的事常常無法在上班時間內做完而時常加班。而下禮拜更要調我去跟現場品管學
: 習(我自己的本職是實驗室品管,天天要化驗一堆奶粉、沖泡飲品),現在我已經被搞得
: 身心俱疲
: 如今想離職,可是又不知該怎麼跟課長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