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發文+手機排版,
如有問題請多多包含。
前情提要:
小妹目前是在一間會計事務所工作,
因為抗壓性不夠(已經工作2年),
又剛好在這個報稅期間找到一份新工作,
所以跟老闆提出想要在5月中離職的想法,
可是老闆一直不答應!
我的問題是假如我擅自離職,
後續會不會產生什麼法律問題?
(已經不打算要領5月份的薪水了)
我知道擅自離職非常不可取,
但已經很努力的想要跟老闆達成離職的共識,
無奈他完全不接受,
爬了一些文之後,
還是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只好來發文求救?
希望各位罵完之後還是給我一些指點!
拜託各位了!
作者:
kawaii98 (kawaii98)
2015-05-07 20:06:00直接寄 mail 跟公司提辭職做備份。這樣就可以照勞基法時間到就離職
作者:
juliai (å…è³´)
2015-05-07 20:23:00先寄郵件存證吧
作者:
beams156 (beams)
2015-05-07 20:29:00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提前二十日通知即可,薪水還是要拿,不給就是老闆違法
存證信函通知最正式但你應該也沒時間跑郵局但反正你找方法正式告知 對方知道了就生效像上面各位所說 沒有老闆同不同意的問題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5-05-07 21:44:00工作又不是簽賣身契,離職還要老闆同意哦?就算是賣身契也違法啊
你是奴隸嗎???還不打算領五月薪水,不要拉低勞工水準好嗎。不是故意要罵你,但建議你去翻翻法律條文吧!
作者:
horol (Kitten)
2015-05-08 17:49:00當然不能最後一天發,要十天前發才有書面證據啊說錯,20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