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有PO文問過大家
關於提離職但老闆很生氣威脅我的狀況
導致我原本要做到五月底但都不敢繼續,
這週一早上過去東西收一收就走了
回家後把手邊畫到一半的工作畫完寄回去,
也打了一份交接的Word
要回傳公司時發現我已經被迅速踢出公司line群組...
只好傳給同事請她轉交
但因爲到今天都還沒領到四月份的薪水,
所以只好又問老闆
http://i.imgur.com/tUwQea5.jpg
結果老闆這樣回應......
我4/20提離職時辭呈有寫需要的話可幫到五月底或六月底
但照勞基法說提離職10天後就可以走的話,
我跟他約定到五月底、六月底
這是有效力可讓他跟我計較損失的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