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工作經驗,2年活動企劃2年設計,旅宿餐飲業為主
1. 不給薪資範圍
最好是HR要請一個人進來,會不知道公司願意開多少錢給這個位子的人。
初步電話敲定面試時間之前,我都習慣問薪資,HR不說,我也懶得去面試。
也遇過當初開了一個價錢給我,到現場面試的時候,才跟我說待遇比當初談的少很多
(遇過原本說40K,現場談只有25K,直接轉身走人)
2. 工作內容說明不清楚
最好是HR要請一個人進來,會不知道公司希望這個位子的人該負責什麼工作。
應徵企劃人員,要求條件還寫需要設計能力,面試過程都沒問題,等到結果通知才說
「我們對於你的經歷相當感興趣,但是我們仍然希望徵求的是企劃人員,不需要特別的
設計能力」
拜託,那徵才條件是寫爽的是不是?
這兩點真的是最近一直遇到的狀況,偏偏這些都是最重要的資訊…
為什麼HR都要給的這麼不透明?浪費雙方的時間也無所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