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懷孕八個多月的時候,某天,主管找我開會
通知我:因為公司不賺錢,公司要資遣我
基於勞基法,一個月前給我通知(年資將近四年)
並會給我1.5個月的資遣費(每做滿一年給0.5個月的資遣費)
當下太震驚了!因為完完全全是在我預料之外,甚至覺得莫名其妙
所以通知當下,我就 喔喔喔 就這樣結束了
回到家跟家人討論了一下,發現公司這樣解雇,似乎不太合法
覺得不合法的原因是因為:
1. 全公司只解雇我一個人
2. 在工作上並無任何疏失,懷孕期間幾乎沒有遲到早退
3. 懷孕期間,老闆也曾表明因為懷孕的關係,有些工作無法交辦給我
4. 主管挑明了說,即使現在不解雇我,往後也不允許我請育嬰假
5. 雖然說公司不賺錢,但是還是有在徵人
所以後來,陸陸續續,我試圖釋出善意
畢竟,情、理、法,公司成立不到十年
我就在這家公司工作要四年了,還是很有革命情感的
希望如果公司真的要解雇我,可以多給點錢意思一下
(好歹要比0.5個月 X 3年 的資遣費再多一點吧)
畢竟,如果不解雇我的話,我還有兩個月全薪的產假
而且,寶寶出生後,說真的,我要找工作更加困難了
很多公司聽到我有家庭有寶寶,根本就是直接拒絕我了
但是,公司根本不給我討論的空間
甚至還拍桌大吼罵我:吃人夠夠,說我很貪心
我的主管甚至對我說:你知道你進來後業績很差嗎?!
我說:可是我是業助,只負責Key單、出貨,無須扛業績
業務主管:還有你工作態度不佳,簡直是很差,你知道嗎?
我說:我不知道,因為四年來沒有人告訴我,或是提醒/警告我
業務主管:我只能說業績差就是因為你,自己好好反省!!
後來,我找上了勞工局,請第三方來協調
但是協調的日期,公司竟然說要一個月後才有空
我跟勞工局負責的小姐說:
我懷孕已經八個多月了,再一個月才要調解,
我擔心寶寶都隨時都有可能繃出來,怎麼去調解?!
還好負責的小姐很好、也很體諒我,馬上要前公司不能使用拖延戰術
在調解會當天,我委託親人出面代為處理
我的親人跟我說:前公司態度差到爆,還好你本人沒親自出現
不然你應該會氣到宮縮進醫院,也還好調解人站在勞方這邊
最後事情終於在我小孩出生前三週塵埃落定
其實整件事,最讓我心寒的是那些工作這麼久的同事
我知道同事不能當朋友,但我一直以為我們感情不差
至少每個月同事之間會私下約吃飯唱歌打牌運動
大家幾乎無所不談,聊感情,聊親情,都很好聊
在知道我被資遣後,公司沒有一個人來跟我講話
看到我好像看到鬼,在公司的最後一天,都沒人跟我說再見
私底下也沒有人來問我:還好嗎?…之類的話語
我好像透明人,不曾存在在這家公司中…
是說...已經求職三個月了~還是沒工作,心裡好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