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魯不才
在上個月6月1日起在南部某公司開始上班
職稱:資訊工程師
排休七天
上工前有前五天算職訓不計薪滿一個月會補
直到6月25日被高層主管叫去面談
說公司內部高層要進行對我的考核是否繼續試用
要求我休假不計算在排休內算公司給的,要我6月29日等人資電話通知
原本6月26日到6月28日有排班就被強制休假了
直到6月29日接到人資的電話說勞健保就到今天6月29日,在當下我有跟人資要求
請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給我直至今日7/6去公司交上班卡及拿薪資單還有
非自願性離時證明書結果人資給我的是離職證明附註自動離職
跟她要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卻推託說我們公司沒有這種東西..
對薪水也有異議
給了一個答覆不足月計算時薪跟當時談好的30k差很多
實際上工18天扣除前面五天職訓5天還有13天時間9:00-18:00午休一小時
職訓9:00-15:00午休一小時
實領15214
感覺被凹很大
想問一下各位大大我能有哪些權益可以申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