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請育嬰假被開除 申訴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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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池雅蓉╱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年約30歲的女性派遣勞工小倫(化名),因婚假、產假都用Line請假獲准,請
育嬰假時也想比照辦理,未補書面假單,公司以曠職解約,她不滿提出申訴。勞工局表示
,育嬰假有明文規定,應事先書面提出,雇主請其補程序未果,她也未提出明確請假時間
,故申訴不成立。
小倫去年3月至新北市某派遣公司任職,期間歷經結婚生子,雇主都讓她用Line請婚假及
產假,也不用補書面程序。今年3月底,小倫產假將期滿,她想續請育嬰假,便用同樣方
式,以Line訊息向主管提出,卻沒有明確告知「從何時開始請假」、「請假到何時復職」
,主管雖表示同意,但要求其應補足書面程序。
豈料,小倫並未補件就開始放育嬰假,隨後公司就以「內規」曠職2日,與她解約。小倫
不服,便向勞工局申訴,控訴雇主不讓其請育嬰假。
後經委員會討論,雖法院判例不允許用通訊軟體請假,仍應補書面,但雇主先前作法優於
法律,並無爭議。不過,育嬰假不同於婚假、產假,依《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規定,
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應事先以書面向雇主提出,故不能相提並論。
另外,小倫並未明確提出請假時間點,若當初提出明確時間點,勞工局即可替其爭取補件
時間,最後申訴不成立
WYF....之前的新聞說可以請是說好玩的嗎?